2019年春节假期将至,三大期货交易所发布了春节期间交易时间及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具体如下:
上期所
1、交易时间
2019 年 2 月 1 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9年2月11日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2019年2月11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2、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一、若1月31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5%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6%;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7%;
铜、铝、锡、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7%;
锌、铅、镍、线材、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
螺纹钢、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9%;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9%。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2月11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恢复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8%;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8%。上述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大商所
1、交易时间
2019 年 2 月 1 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9年2月11日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2019年2月11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2、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一、自2019年1月3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玉米、玉米淀粉、豆粕、鸡蛋、聚氯乙烯和乙二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6%和8%;将铁矿石、棕榈油、聚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和10%;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7%;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6%和8%;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8%;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6%;乙二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6%;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三、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表:2019年春节期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郑商所
1、交易时间
2019 年 2 月 1 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9年2月11日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2019年2月11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2、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一、自 2019年1月31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其中苹果期货1903合约、1905 合约及 1907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19 年 2月11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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