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1日讯 9月2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公告称,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7年9月28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二、2017年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据业内人士介绍,期货市场僵尸品种长期不活跃,成交量和持仓量为零或极少的的期货品种。
(责任编辑:季丽亚 HN003)和讯网今天刊登了《郑商所上调交易保证金标准至10% 部分“僵尸”品种除外》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