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1月26日 - 中国银行间市场清算所(上海清算所)周四晚发布信用违约互换(CDS)集中清算业务操作指南,此前CDS业务清算方式仅有逐笔清算。该指南要求,信用违约互换合约的参考实体须属於上清所公布的清单,首批共有23家公司入选。
操作指南显示,CDS集中清算的交易名义本金、交易日、利差等均由信用保护买卖双方约定,期限在五年以内,以FR007利率互换收盘曲线为贴现曲线,按季支付。上清所特别指出,信用保护买方和卖方均不能是参考实体的关联企业。
指南并明确,CDS信用事件包括破产、支付违约、债务重组,约定最终比例为25%。上海清算所根据合约要素所示信息进行信用事件维护,一旦发生信用事件,将对相应合约启动信用事件处理流程,组织完成信用事件清算结算。
路透周三引述两位消息人士透露,上海清算所信用违约互换集中清算业务将於下周二(30日)上线,首批包括13家会员,其中综合清算会员为两家大型银行,普通清算会员为11家。
以下为上清所公布的信用违约互换集中清算业务参考实体名单:
序号 参考实体名称
1 国家电网公司
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4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5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7 中国铁路总公司
8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9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10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11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2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3 华侨城集团公司
14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5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17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18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9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2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2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上清所已开展中央对手清算的业务包括外汇、债券、衍生品和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在普通衍生品中,已有的品种包括汇率和利率,后者含人民币利率互换和标准债券远期。
交易商协会最新信息显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包括34家机构,一般交易商21家。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机构25家,信用联结票据创设机构26家。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於2016年9月发布信用违约互换(CDS)和信用联结票据业务指引,并同时发布了修订后的CRM(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规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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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 吕雯瑾;审校 张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