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伊拉克石油部发言人吉哈德(Asim Jihad)表示,伊拉克计划在4月15日向新地区授予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合同。
伊拉克最初选择的日期是6月21日。这些新地区位于伊朗和科威特边境地区,以及海湾地区的近水海域。吉哈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伊拉克计划在4月13日向提供报价的石油公司提供投标文件。他还补充称,4月15日将提交报价,同一天将宣布最终的获胜者。
3月29日,伊拉克石油部宣布,将采取措施,在新合同中减少石油公司从政府那边获得的费用。新的合同将不包括公司收入中包括的石油副产品、在当前油价与报酬之间建立联系、并引入一种特许权。伊拉克石油生产商目前从政府那里获得了与产量增加有关的费用,包括石油和石油副产品,如液化石油气和干气。
伊拉克是排在沙特之后,OPEC的第二大石油生产国。2014年,石油过剩导致油价暴跌,降低了伊拉克的支付能力。随后,伊拉克决定改变合同。
在过去的10年里,英国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埃尼、道达尔和荷兰皇家壳牌等公司帮助伊拉克将石油日产量提高250万桶至470万桶。半自治的库尔德斯坦地区政府在其控制下的伊拉克北部地区生产石油和天然气。他们按照一种生产共享模式进行生产,这种模式能为公司提高利润。
提出的新合同还将为公司结束石油开采设立时间限制。公司将在其控制下的油田进行石油生产。
除了石油,伊拉克将继续在其油田进行天然气燃除,因为该国缺乏相关的设备,将天然气加工成供当地消费或出口的燃料。
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伊拉克希望到2021年结束天然气燃除,这能满足国家大部分尚未满足的天然气发电需求。天然气燃除使伊拉克政府损失近25亿美元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