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因高通 (NASDAQ:QCOM)在2000年至2009年期间存在垄断行为,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FTC)对该公司处以2730亿韩元(约合2.42亿美元)罚款。法院裁定高通必须至少支付2000亿韩元(1.8亿美元),其余部分可以交由下级法院重新酌情处理。
这起处罚起源于高通向三星电子和LG电子等韩国智能手机制造商供应通信芯片,同时向使用其移动通讯芯片和射频芯片数量超过一定数额的智能手机公司提供奖励。在2000年至2009年期间,高通每个季度提供给手机制造商的奖励就高达数百万美元。法院称,这种做法迫使手机公司不接收高通竞争对手的芯片。
2009年,高通不服FTC做出的裁决,多次提起上诉。直到本周一,韩国最高法院才做出裁决,认定FTC的处罚是公平公正的,并维持了大部分罚款。但有媒体称,高通拒支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