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向产能过剩" 行业、违规挪用或资金闲置的贷款,要下决心采取多种措施尽早回收”
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关于“地方融资平台有关规范最快月底出台”的话音尚未落地,该局已开始着手清理相关贷款。
面对地方融资平台这一潜在的“地雷”,尽管中央层面的相关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但地方监管部门似乎已“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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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昨日" 公告,要求在沪" 银行业金融机构重新评估向地方政府发放的贷款,并特别明确“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投向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挪用或资金闲置的贷款,要下决心采取多种措施尽早回收”。
不搞一刀切
对于新发放贷款,上海银监局要求,商业银行要严守" 银监会陆续公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贷款新规,真正做到“实贷实付”;对于实行资金池管理的大企业集团和资金统筹使用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该局也要求必须坚持“受益人支付”原则,银行贷款资金不得汇入集团资金池或由平台公司统筹使用。
依据上海银监局提出的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整治办法,该局在重新评估的基础上,将贷款依据还款来源分为三类,而不是一刀切。
其中对具有稳定充足的现金流和第一还款来源、经济可持续、抵(质)押品完备且手续齐全的贷款,该局明确“可按商业化原则继续予以信贷支持”。
对于缺乏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不足的贷款,上海银监局则要求银行落实第二还款来源。
惟一下重手的是第三类贷款,即不符合相关规定投向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挪用或资金闲置的贷款,沪银监局明确“要采取多种措施尽早回收”。
这种不是“一刀切”的做法,也与此前政府高层表达的意见相同。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 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提及,“对目前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要进一步清理、核实,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平台公司经过清理以后,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地运行。”
而据《财新网》此前引述消息人士的报道,地方融资平台的规范将分类管理:当期所有项目分为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公益性项目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置换。据报道,在获得中央财政审批的一定额度和负债率后,地方政府将被允许适度举债;一度泛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将内化为财政支持,银行信贷和城投债的模式将被堵死。
财金高官集体发声
所谓地方融资平台,一般指地方政府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由这些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发行" 债券,筹措城市基础建设等所需资金。
通过此类做法,地方政府得以绕过“不准许出现赤字和借债”的财政纪律,并在去年的信贷狂潮中大肆借钱。
在全国“" 两会”上,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问题被监管层屡屡提及。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透露,财政部正牵头制定有关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相关管理办法,本月底可能将出台;截至去年底,中国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余额大概在6万亿元左右。
3月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首场专题记者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和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分别就地方融资平台问题发表了相对严厉的措辞。
张平当时确认,就地方融资平台的问题,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正在牵头进行调查研究。
周小川则指出有两类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值得关注:一类是以土地为抵押的借款,因为在土地价值的上升阶段,有可能会出现高估,而未来当土地的价值下降的话,就可能使得对贷款的判断出现差别;另一类是由城市政府进行综合还款的,也就是说项目本身不具备充分的还款能力,主要依靠综合效益来还款的,这里面蕴含着城市政府以及财政性的风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则强调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融资平台规范管理,内容包括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地方财政的偿债机制,还有就是根据财力状况规范地方政府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