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为配合国务院整顿" 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银监会已要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做好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工作。
银监会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不得对其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切实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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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所持有土地作为贷款抵押品的,各银行认真查处可能存在的重复抵押问题,并对抵押率进行扣减。
三是对国资委公布的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已授信的要保全,并停止其新增授信。
四是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通过“受托支付”、“实贷实付”的贷款使用支付方式,有效加强对贷款用途和贷款使用的管理。对于检测到的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房市问题要坚决查处,不留隐患。
同日,银监会主席" 刘明康在出席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亚洲论坛时表示,去年大举放贷的中资银行已经解决了通过市场顺利融资的问题。
他说,银监会要求银行降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质押率,并要求所有银行的抵押物必须是建筑物,即在建的商业建筑或住宅,而不只是一片土地。另外,银监会也提高了按揭首付比例以降低风险。(贾 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