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网9月13日讯
新华社周二(9月13日)报导援引' 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称,人人贷(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存在大量潜在风险,要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文在列举“人人贷”的七大问题和风险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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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银监会还要求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管理,防止银行从业人员涉足此类信贷服务,牟取不正当利益。
通知还称,“国外实践表明,这一模式信用风险较高,贷款质量远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监会指出,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影响宏观调控效果、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控等七大问题和风险,在国家对房地产及“两高一剩”行业调控政策趋紧的背景下,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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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信贷持续偏紧背景下,人人贷中介公司近来呈现快速发展态势。这类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评估借款人的房产、汽车等抵押物后进行配对,并收取中介服务费。从目前这类公司的运作看,存在大量潜在风险。
此外,行业门坎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而人人贷的网络交易特征,使其面临巨大的信息科技风险;这类中介公司无法像银行一样登录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并进行有效的贷后监管;而且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如一些银行仅仅为人人贷公司提供开户服务,便被后者当成合作伙伴来宣传。
人人贷公司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一直呈上涨态势,从而出现房地产价格高于抵押贷款价值的现象,一旦形势逆转,可能对贷方利益造成影响。同时人人贷中介公司为促进交易、获得中介费用,可能有意高估房地产价格,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
国内目前相关立法尚不完备,对人人贷的监管职责界限不清,其性质也缺乏明确的' 法律法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