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消息称,《商业' 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拟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并称要合理安排资本充足率达标过渡期,以利于保持适当的信贷增速。
发布
确定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国务院常务会议昨日听取关于制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的汇报。《办法》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与国内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办法》严格明确资本定义。明确了各类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提高了次级债券等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允许商业银行将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入银行资本,并对国内银行已发行的不合格资本工具给予10年过渡期。
同时还扩大资本覆盖风险范围。除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外,将操作风险也纳入资本监管框架。明确了资产证券化、场外衍生品等复杂交易性业务的资本监管规则,引导国内银行审慎开展金融创新。
《办法》下调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引导商业银行扩大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投放,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下调公共部门实体债权的风险权重,适度上调商业银行同业债权的风险权重。
中国' target='_blank' >银监会尚未公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具体细则。
解读
过高资金门槛易形成资金浪费
'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这一规定,与现行的标准是一致的,应该说这部分规定没有太大变化,要合理安排资本充足率达标过渡期,给了商业银行一个较长的调整空间。《办法》特别提出对创新方面风险的关注,在推进资产证券化的同时加强风险控制。
为推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等国际监管新标准的实施,中国银监会自2011年至今推出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标准,对中国银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资本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target='_blank' >郭田勇指出,由于中国是巴的参与制定者,在国内实施监管标准时,原则上应该取低不取高。郭田勇认为,中国并没有必要执行过高的监管标准,当前银行业盈利水平很高,抬高资金门槛和监管门槛,容易形成资金浪费。
郭田勇表示,巴III的实施应该在利率市场化完成后,利率市场化后银行业利润可能会有缩小,这个时候风险会增大。而当前银行拨备水平较高,来自房地产、' 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可以用银行计提的拨备去冲抵。
据' howImage('stock','1_601688',this,event,'1770') 华泰证券(' 601688,' 股吧)测算,新资本管理办法会使资本充足率下降,但下降幅度有限。不过,银行对资本的需求仍然较为旺盛。' 交通银行、' howImage('stock','1_600036',this,event,'1770') 招商银行(' 600036,' 股吧)、' howImage('stock','1_600016',this,event,'1770') 民生银行(' 600016,' 股吧)、' howImage('stock','1_601818',this,event,'1770') 光大银行(' 601818,' 股吧)、' howImage('stock','1_601166',this,event,'1770') 兴业银行(' 601166,' 股吧)、' howImage('stock','2_000001',this,event,'1770') 深发展(' 000001,' 股吧)均已提出或正在实施再融资计划。
本报记者 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