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丹丹 ○编辑 宋薇萍
在先期试点9个月之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推广至全国。日前,国家' target='_blank' >外汇管理局、' target='_blank' >海关总署、国家' target='_blank'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去年12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国家' 税务总局在江苏、山东等七省(市)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试点情况良好,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进了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了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
改革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基本做法是依托全国集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进出口货物流的完整信息,以企业主体为单位,对其资金流和货物流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并对核查中发现的可疑企业实施现场核查,进而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同时,提高监管部门间' 数据与信息交流的力度,强化协同机制,加强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