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是存款实际上买的却是' 保险(' 放心保),条款上预期年化收益率是6.2%实际却只收了0.2%、以为买的是保本产品实际上却有可能血本无归……最近轰动市场的“泛鑫保险中介美女高管携巨款跑路事件”,也是违规销售' 理财产品的典型例证。
在类似事件屡屡被舆论所曝光之后,金融市场的消费安全总算被监管层重视。我国首部'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千呼万唤始出来,往后银行业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终于是“有法可依”。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银监会这八项禁令只是作为银监会对银行行为的监督文件,从' 法律角度来看并不具有特别的强制约束力。换句话说,以后消费者再被忽悠,可以此为依据和银行理论,但是银行究竟应该承担何种责任、违规了如何处罚,目前还是空白。
一纸“只责不罚”的禁令,真的能让银行理财市场乱象出现根本性转变吗?目前显然还不能过早地乐观。要想银监会的八项禁令真正落到实处,有必要由更高部门制定专门的' 行政法规,出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取缔销售理财产品的资格等。否则,金融消费者这颗“软柿子”,恐怕还将继续被掐。
信息时报记者 徐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