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target='_blank' >银监会、' target='_blank' >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对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或违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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