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 中国' target='_blank' >银监会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全面启动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对于目前备受关注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有的网络借贷平台已涉嫌非法集资,公众要谨防其中的风险。
刘张君说,目前P2P的网站借贷发展迅猛,新开设的P2P借贷网站数量和贷款规模迅速飙升,已屡屡出现兑付的危机、倒闭、卷款跑路,有的已涉嫌非法集资。具体而言,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提醒社会公众要谨防这三种情况。一是搞资金池,什么意思呢?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 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二是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有称为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 、债券、' 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三是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刘张君指出,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这里面有四点公众要非常明白,一是要明确这个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作为网络借贷的平台,这四点必须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