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以制度保障弱势客户权益
一是特定培训课程。该行规定销售人员只有完成' 银行特定的培训课程,才具备为潜在弱势客户销售银行产品的资质,该培训通过网上互动课程、网上测试的手段,使服务人员具备服务潜在弱势客户的基本知识和理念。自2013年6月1日起,没有完成该项培训的员工将不得为此类客户推介银行产品。二是亲友陪同政策。如有年长客户(65周岁或以上)来购买个人' 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会建议其携带非年长及非潜在弱势群体的亲属或好友作为同伴(比如老人的子女、对金融知识有一定了解的亲属等),从而使得潜在弱势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有机会在亲友的陪同下,充分理解产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充分认知产品的相关风险,保证此类客户做出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财务需求的决定。三是经理销售审核制度。销售人员需邀请一位经理级员工在其销售理财等产品过程中进行销售审核,经理级员工应确保客户已充分知晓并接受产品主要风险及特征。如果经理级员工不能在场陪同销售,那么潜在弱势客户所购买的产品, 必须要在销售完成后的24小时内得到支行行长或销售经理的审核签字批复。
(二)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针对部分弱势群体金融知识普及严重滞后的情况,该行整合相关社会资源,重点关注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金融知识薄弱的特殊人群,开展“乐享生活,银发理财”老年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万名进城务工者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