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头大哥事件·质疑———
“从散户保护神到囚犯———带头大哥的下场”、“带头大哥神话破产,网络炒作良心底线在哪”、“重庆十余股民要集体起诉带头大哥”、“带头大哥或将面临数罪并罚”、“带头大哥就是这样忽悠的”……以上是媒体对“带头大哥”作出的报道,或曰“舆论审判”。所谓从重从快,有时不仅我们的司法机关办事效率极高,我们媒体“审判”的效率更高。
刑事“指控”:
开立股票 QQ群涉嫌非法经营
■疑问:“带头大哥777”是否敛财,非法所得有多少?
“带头大哥777”注册的公司不具有证券营业资格,却从事证券咨询业务,并利用个人博客荐股,涉嫌非法经营。有媒体报道,“带头大哥”的敛财方式其中之一为QQ群模式,“其基本链条为:通过网站上建立博客发表文章———通过技术手段提高点击率———利用媒体进行造势吸引投资者眼球———开立股票 QQ群进行收费”。媒体报道,“带头大哥”的另一种敛财方式为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带头大哥”的解释为,“培训费用于购买我的股票 操作技术,这个知识肯定不应是无偿的。”
关于这个指控,有法律界人士分析可能涉嫌两个罪名:“非法经营罪”和“集资诈骗罪”,还有律师给出了具体对应的刑罚,前者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后者如果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据了解,“带头大哥”在收费时会和会员签订合同,这个“法律文件”能否有助他摆脱困境,目前不得而知;同样,警方的侦办尚未结束,“带头大哥777”是否敛财,非法所得有多少,这些问题目前都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