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银行业' 法律风险管理的新形势,进一步提升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协会秘书处领导、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和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15年5月11日至15日在河南郑州举办了全国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第四期高级研修班。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书记介宏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主持开班仪式。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风险管理部门和各地银行业协会维权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共计220余人参加培训。
介书记在讲话中对参加培训的领导、学员表示欢迎,并回顾了近年来协会举办法律风险管理高级研修班取得的积极成果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在推动会员单位法律风险水平提升和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所做出的积极努力。他指出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是银行业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对有效控制银行业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希望各位学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耐心认真聆听各位专家的授课,学用结合,不虚此行。
本次研修班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target='_blank'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相关专家分别就执行异议与复议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新民事诉讼法解释、存款' 保险制度、金融民商事审判实务、动产质押法律风险防范和涉' 银行卡纠纷案件风险防控等进行专题讲授。
本次研修班以银行业法律风险面临的新问题为切入点,聘请了业内专家进行授课,课程设计合理,培训内容时效性较强,紧贴银行实务,为参训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交流平台,得到一致好评,研修班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