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浙商银发〔2016〕553号)悉。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中国银监会非' 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ZHEYIN FINANCIAL LEASING CO.,LTD.”;公司住所为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人民币15.3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
(二)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人民币8.7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9%。
(三)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人民币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 保证金;
(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业拆借;
(八)境外借款;
(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徐仁艳 董事长
周平 副董事长、总裁
张汝龙 董事
苏明波 董事
陈妍 董事
程致高 董事
' target='_blank' >王志林 副总裁
刘虎 副总裁
龚安然 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
高小良 总裁助理
五、批准《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接此批复后,该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业前手续,并在完成有关法定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附件: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2017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