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行《大通国开村镇银行关于变更股东的请示》(大村银发〔2016〕9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大通国开村镇' 银行股金1000万元及对应股权受让给青海物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受让后青海物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占你行股份10%。
二、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股东变更事项。
三、变更事项完成后,向青海银监局报备。
此复。
2017年1月3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青海监管局关于同意大通国开村镇银行变更股东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