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拟持股比例为5%及以上投资者资格的请示》(西农信联报〔2016〕12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江市永升实业有限公司受让阳西县富和'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298300股份。受让后,阳江市永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298300元股份,占你单位总股本6.20%。
二、你单位应在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前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单位应在完成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三、本批复仅在投资入股资金到账并经中介机构验资后生效。
此复。
2016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阳江监管分局关于阳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变更的批...》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