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 银行:
你行向我局报送的《西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的请示》(藏银发〔2016〕109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地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民族北路7号变更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基地A幢贰单元二层1201、1202、1203、1204、1212、1213、1214、1215;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要及时将有关高管及相关部门办公室搬迁至变更后的注册地;
三、你行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明到我局换发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016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西藏监管局关于同意西藏银行变更注册地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