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异地迁址开业的请示》(海财〔2017〕1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由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迁址至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508号海亮大厦25楼2517室-2526室。
二、你公司要做好异地迁址的业务衔接工作,确保业务经营的正常开展。
三、请你公司自文发之日起10日内派员持此批复、介绍信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更换《金融许可证》,及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领证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此复。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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