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潘劲松等4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深报〔2017〕10号)收悉。根据《'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和《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潘劲松' target='_bl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武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崔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刘铁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深圳银监局
2017年2月8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深圳银监局关于潘劲松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