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银监复〔2017〕5号
平遥县晋融村镇' 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你工作组《关' target='_blank' >于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地址的请示》(平遥晋融银筹〔2016〕1号)、《关于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请示》(平遥晋融银筹〔2016〕2号)、《关于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平遥晋融银筹〔2015〕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业。住所为山西省平遥县东环路南秋雨新城二期10号。
二、核准该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经'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王玉寿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王中良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李海江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郑继萍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 target='_blank' >陈荣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 target='_blank' >张春山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高江' target='_blank' >燕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张玲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四、你工作组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五、你工作组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工商、' 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六、你工作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晋中银监分局
2017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晋中银监分局关于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