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龙畔金泉支行开业的请示》(交银连〔2017〕9号)收悉。经审核,符合开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龙畔金泉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H3区56-5号。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取款;发放个人、小微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从事' 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上级行在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非现金业务;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接文后,请你行于10日内到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领取该支行《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办理公告事宜。同时,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龙畔金泉支行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对该行负责人进行公示。
此复。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大连监管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龙畔金泉支行...》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