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民生租赁股权的请示》(民租发〔2016〕17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国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的你公司0.98%的股权(共计5000万股)转让给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同意江苏' target='_blank' >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5.89%的股权(共计3亿股)转让给北京达义兴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股权变更后你公司的股东构成、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
(一)' target='_blank'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6亿股,持股比例为51.03%;
(二)北京达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7.5亿股,持股比例为14.72%;
(三)天津财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6亿股,持股比例为11.78%;
(四)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亿股,持股比例为7.85%;
(五)上海国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5亿股,持股比例为4.91%;
(六)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亿股,持股比例为3.925%;
(七)中国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亿股,持股比例为3.925%;
(八)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0.5亿股,持股比例0.98%;
(九)圣金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0.45亿股,持股比例0.88%。
你公司应按此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报我局备案。你公司须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法定手续,并向我局报告。
此复。
2017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天津银监局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