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核准陈明任职资格的申请》(工银函〔2016〕16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陈明' target='_bl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拟任人任职,并将任职文件报送我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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