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密云区十里堡营业所开业的请示》(京邮银请〔2017〕7号)收悉。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密云区十里堡营业所开业。机构全称为:“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区十里堡营业所” (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密云区十里堡营业所”)。地址为:“北京密云区十里堡镇十里堡村中心街道北”。
二、该营业所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储蓄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该营业所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若在上述批准期限内未开业,此批准文件失效,我局将收回《金融许可证》。此复
2017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密云区十里堡营业所开业的批...》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