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变更名称的请示》(泸农信联〔2017〕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泸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变更名称为: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时泸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辖1个营业部、8个信用社、3个分社名称一并变更,即:将原名称中“泸水县”,变更为“泸水市”。
二、请你联社应在此批复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名称变更事宜,名称变更涉及工商、' 税务登记变更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怒江银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6个月内完成名称变更的,此批复文件失效,怒江银监分局将办理许可注销手续。
三、请你联社收到批复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原金融许可证统一上缴怒江银监分局,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监会怒江监管分局
2017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怒江监管分局关于泸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变更名称的批...》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