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农发行秦皇岛分行:
你行《关于王锦兴同志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秦农发银〔2017〕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锦兴' target='_blank'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秦皇岛市抚宁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王锦兴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秦皇岛银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秦皇岛银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2017年3月1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秦皇岛银监分局关于核准王锦兴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