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发展' 银行重庆市万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县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万农发银发[2017]12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15]4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支行名称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县支行”变更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开州支行”。
二、你分行应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
分局提交换发金融许可证的申请,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你分行应做好变更名称的各项相关工作,维护变更过程中系统、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向我分局报送变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四、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法定手续,并向我分局报告。
2017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县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