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里庄西里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京银北分发〔2016〕157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八里庄西里社区支行开业。机构全称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里庄西里社区支行”(简称“北京银行八里庄西里社区支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75号楼1至2层102”。
二、上述支行业务范围为,以不提供人工现金服务的方式,办理以下个人业务:居民储蓄;贷款业务咨询;从事' 银行卡业务;销售' 理财产品;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缴费;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业务范围内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该支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开业,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报告延期。若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开业,此批准文件失效,我局将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2017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里庄西里社区支行开业的批...》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