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万烨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清农商行报〔2017〕2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万烨任广东清远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此复。
2017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清远监管分局关于万烨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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