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对曾雪峰同志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建南报〔2017〕29号)文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曾雪峰同志' target='_blank'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曾雪峰同志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行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中国银监会南平监管分局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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