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池银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辖区' 银行业监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监管工作热点和公众关切,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加强。现根据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河池银监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分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工作。二是要求内设各部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相关文件,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是促进河池银监分局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和服务质量、增强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日程,主动部署,加强督促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2名,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协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大与地方政府的工作衔接。四是积极参加市政府和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办事能力;五是通过多种形式对辖内各县(市)监管办进行业务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分局监管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指定专人将我分局的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年度工作报告、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和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2016年共公开信息14条,其中机构情况1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1条,工作动态11条。并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报送纸质材料,每季、每半年、每年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广西银监局相关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对行政许可批复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分局的审批和保密审查,上报广西银监局,在银监会官方网站下的广西银监局子网站进行公开。2016年,共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信息22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
(三)结合举办各种金融宣传和教育活动进行政务公开
充分发挥党总支、团委和工会联动的宣传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指导辖内各' 银行业机构开展新闻宣传,当地主流媒体积极报道本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扶贫攻坚、服务小微、“三农”等工作情况。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市银行业机构在河池日报、河池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刊登报道各类金融服务新闻68篇,还通过《河池年鉴》、《河池统计年鉴》、媒体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披露河池银监分局基本信息,宣传手段不断多元化,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正面宣传长效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河池银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河池银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河池银监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河池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展创新不够的问题。下一步,我分局将认真落实银监会、广西银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改进信息公开方式,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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