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东农村商业' 银行:
你行《关于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飞分理处开业的请示》(辽东农商银[2017]4号)收悉。现依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筹建机构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飞分理处开业,营业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北新华路西、北顺城街南鸿飞逸景168-57、58号。
二、营业范围核准为:
1、吸收公众存款;
2、办理国内结算;
3、从事' 银行卡(借记卡)业务;
4、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来我分局领取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飞分理处《金融许可证》,并在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同时,持本批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飞分理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未尽事宜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2017年4月1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辽阳银监分局关于同意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飞分理...》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