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 法律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一项重要监管权力和职责,是有效' 银行监管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以来,银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的战略部署,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勇于 揭盖子 、 打板子 ,坚持严罚重处,始终保持整治金融乱象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一、监管处罚机制改革建设情况
201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推进依法监管的重大决策和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银监会对监管处罚工作组织架构进行重大改革。同时,修订了《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对行政处罚流程进行调整,形成调查、审理、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机制。
此次监管处罚机制改革举措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设立审理机构,完善查处分离机制,提升处罚专业性;二是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一人一票,体现决策民主性;三是建立 双罚制 ,加大责任人员惩处力度,杜绝侥幸心理;四是推行处罚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实行罚管挂钩,将处罚结果与市场准入、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相结合,强化处罚震慑效应。
在现行行政处罚机制下,银监会机关、各银监局及各银监分局都具有处罚权,可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由各自的行政处罚委员会作出处罚决定。同时,银监会机关对于统一组织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各类' 银行业机构、包括分支机构作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一并立案处罚,从而避免 同事不同罚 ,保证处罚公平性。
二、2017年监管处罚工作开展情况
监管处罚机制改革以来,银监会注重发挥监管威慑力,持续加大检查处罚力度,集中精力查错纠弊,严格实施行政处罚。
2017年一季度,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2017年3月29日,银监会机关针对票据违规操作、掩盖不良、规避监管、乱收费用、滥用通道、违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市场乱象,作出了25件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合计4290万元。本次处罚共惩处了17家银行业机构,包括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平安银行(' 000001,' 股吧)、恒丰银行、' 华夏银行(' 600015,' 股吧)以及作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对手的' 招商银行(' 600036,' 股吧)、' 民生银行(' 600016,' 股吧)、' 交通银行等机构;同时,对8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含2名机构高管。
目前,又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已经立案,正处于行政处罚调查审理程序中。针对屡查屡犯、案件频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乱象,银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进一步严厉打击、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银监会将继续弘扬银行业的 三铁 传统,深入开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专项治理,充分发挥监管处罚的震慑作用,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市场乱象。银监会2017年上半年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进行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对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等十大方面进行整治。排查突出问题,压实 三个责任 ,筑牢 三道防线 ,真正使机构形成 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 的合规文化。
二是弥补监管短板,扎紧制度笼子。银监会将针对各项薄弱环节,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和新特征,及时更新监管规制,填补法规空白,推进法规文件的 立改废 进程,杜绝 牛栏关猫 。
三是严格处罚标准,加大罚没力度。对于各类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既要处以罚款,也要没收违法所得。落实 穿透原则 ,坚持 过罚相当 ,坚决避免监管套利,杜绝金融机构从违规行为中获利。
四是坚持双线问责,强化高管责任。坚持 一案三问 ,发生案件的,坚决问责经办人、相关人和负责人;贯彻 一险三问 ,造成风险的,严格惩处业务发起人、业务审批人和机构负责人。同时,坚持 上追两级 ,推行 双线问责 ,情节严重的,坚决顶格处罚。推动建立银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被机构开除的责任人员,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防止高管带病流动、提拔。
五是重视长效监管,实现以罚促改。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下发时,银监会一并下达了整改问责通知,要求被处罚机构根据处罚决定书反映的违规事实,逐一整改、问责到人。
下一步,银监会将持续跟踪整改进度,对于屡查屡犯的机构,从严从重处罚,督促银行业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框架,切实履行好风险防控第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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