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商' 银行聊城分行:
你分行《莱商银行聊城分行关于莱商银行聊城开发区小微支行升格的请示》(莱商聊发〔2017〕24号)收悉。现依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莱商银行聊城开发区小微支行升格为支行。升格后的机构名称为莱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科技支行。营业地址为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路1-1号。营业范围核准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 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监会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并经上级机构授权的业务。
二、你分行应自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金融许可证》及你分行介绍信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本变更事项涉及工商、' 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三、你分行应于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项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文自动失效。
四、你分行要督促该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切实确保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积极拓展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你分行要将该机构变更事项按规定予以公告。
此复。
中国银监会聊城监管分局
2017年4月7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聊城银监分局关于同意莱商银行聊城开发区小微支行升格为支行的批...》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