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7年陕西' 银行业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细化分解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支持去产能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债委会作用,服务于供给侧改革,确保各成员' 银行一致行动,做到增贷有度、稳贷有力、减贷有理,咸阳分局依据陕西银监局2017年重点工作事项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咸阳银行业《关于发挥债委会作用、支持去产能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了四项措施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
咸阳银行业“切实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支持去产能工作”已确定为分局2017年重点工作,由咸阳市银行业协会牵头,制定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银行业协会负责日常组织,进一步发挥自身“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作用。
根据分局实际工作情况,确定由牵头科室负责分局各机构监管部门的组织协调,其他监管科室协同配合,梳理总结去年工作,定期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督导,推动落实工作;各机构监管部门负责督导、推动机构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办公室、统信科负责提供' 法律支持和数据支撑。
二、明确组织机制
一是银行业协会作为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要协调债权人行为,化解成员间纠纷,加强对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推进和运行的具体指导,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发展动态,提高债委会覆盖面,做实债委会。二是银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债委会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债权行依法行使权利,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问题,监督各债权行依法履行职责。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尤其是牵头行、主债权行要承担牵头责任,负责召开债委会联席会议,测算客户融资需求和制定融资方案,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等。重点推动煤炭、钢铁、水泥行业去产能。
三、明确工作内容
一是完善前期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修订有关统计监测表,按季统计汇总,及时反映债委会及去产能工作情况。由各银行业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在去年债委会名单基础上,逐行报送债委会企业名单及联系人。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突出监管推动。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债委会工作情况,特别是钢铁、煤炭去产能,债务风险化解中发挥的作用,积极参加市政府相关会议。及时与发改委等部门联系,掌握环保不达标企业、严重过剩产能新增项目、僵尸企业、失信企业等去产能企业信息,在辖内机构开展共享。指导银行业协会,落实专人,建立健全辖内债委会名单。除去年纳入我市债委会名单外,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把握债委会组建起点和组建标准,只要债权银行或企业有组建意愿的,均可组建债委会。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债委会应将有授信的异地银行、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也纳入到债委会成员范围内。三是发挥协会优势,促进规范运行。规范运行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收集各行债委会会议纪要及协议,建立债委会工作台账及日常监测。完善细化会议议题、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决议形成等。提高债委会决议的执行力。对不主动参与债委会、单边违反约定单独行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银行业协会予以公开谴责、同业制裁,监管部门开展约谈指导等,确保成员银行一致行动。加强总结和交流,及时梳理辖内好的经验和典型案例,适时召开全市经验交流会。2017年,协会将会同监管部门深入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选择一批债委会作为典型示范,每家银行可选择1-2家精品,开展帮扶困难、缓释风险、处置消化等工作试点。四是强化政策督导,提升工作质效。不断引导各银行业机构将债委会工作纳入内部管理体系,建立有效授权沟通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和尽职免责条款,确保债委会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督促银行业机构银行业协会,加强指导和服务,提高债委会工作质效。督促银行业机构及时反映通过债委会去产能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政策建议和典型案例。
四、明确报送要求
一是明确报送频率。实行按季报送,实施监测。二是明确报送部门。各银行业机构负责向咸阳银监分局牵头科室、对口机构监管部门及银行业协会报送有关情况。三是明确报送内容。内容主要包括:做法与成效,面临困难,主要风险隐患,典型案例,相关建议等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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