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target='_blank'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你单位《关于陈立华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粤报〔2017〕12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立华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此复。
2017年4月6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陈立华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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