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 银行兰州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兰州分行关于申请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兴银甘请[2017]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第2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司金成同志符合股份制银行支行行长(管理型支行)任职资格相关条件,核准其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美林郡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刘倩同志因未能通过甘肃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不符合《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第2号)第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不符合股份制银行支行行长(管理型支行)任职资格条件,现不予核准其兴业银行七里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司金成同志任职后,你行要督促其加强金融理论知识学习,提高领导艺术和管理水平,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三、你行要将司金成同志的任职文件及时抄报我局。
此复。
2017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甘肃银监局关于兴业银行兰州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