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莹莹
近日,银监会印发《大中型商业' 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群体和脱贫攻坚等领域的普惠金融事业部。为确保相关工作措施有效落地,《实施方案》还就组织实施和完成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将于2017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
《实施方案》明确了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总体目标,通过建立适应普惠金融服务需要的事业部管理体制,构建科学的治理机制和组织架构,健全专业化服务体系,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脱贫攻坚等领域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体现普惠金融服务的普及性、便利性和优惠性,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可得性,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支持,防止脱实向虚。
《实施方案》重点要求大中型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专门的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和考核评价等机制。通过逐步建立完善事业部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表示,银监会和相关部委将在差异化监管、货币信贷政策、财税支持政策等方面强化支持保障。包括:支持银行完善服务网络,合理把握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业务不良贷款容忍度,发挥财政担保体系对发展普惠金融的支持作用,完善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措施,对普惠金融业务及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准备金、再贷款、宏观审慎评估等方面予以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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