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 target='_blank' >王君晖
1月10日有消息称,浙江银保监局下发《关于加强' 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文件显示,开展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辖内城商行、民营' 银行法人原则上只能经营本行有分支机构的地域的客户,辖内城商行分行原则上只能经营省内的客户。
浙江银保监局11日对记者回复称,近年来,辖内城商行和民营银行通过引入互联网科技公司助贷或者与' 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展联合贷款。浙江银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银行开展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不够审慎、合规。为推进辖内城商行和民营银行在业务创新的同时合规有序发展、加强互联网联合贷款风险防范,最近进行了风险提示,重申相关监管规定。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重申城商行“服务当地”的市场定位。引导辖内城商行和民营银行坚守“服务当地、服务小微、服务城乡居民” 的市场定位,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当地”,更好地服务当 地经济和中小企业。
二是提示审慎开展异地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互联网联合贷款总体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城商行、民营银行开展异地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与其自身的营销、服务和风险防控能力不匹配,也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辖内城商行可以按照有利于风险管控和业务经营的原则,从户籍地、居住地、经营地等多个维度,审慎制定适合本行的客户政策边界。
三是重申核心风控能力不能外包。引导相关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在创新的同时,要把握好创新、发展和风险管控的平衡,实现稳健、长期的发展。
浙江银保监局方面称,本次监管提示仅对辖内的城商行、民营银行的互联网联合贷款进行风险提示,引领其合规、审慎开展业务,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规制没有联系。同时,网商银行作为互联网银行开展纯线上业务,不在此次风险提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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