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有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反映,花旗(中国)在中国境内发行的挂钩海外基金型QDII,其实就是代销境外基金,违反了银监会最新发布的“商业银行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的规定。昨日,花旗(中国)向记者表示,旗下的QDII绝非代销境外基金,而是有附加服务的银行理财产品,“花旗有遵守银监会相关规定”。
中资行:
投资QDII等于直接买基金
根据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商业银行应通过自主设计开发理财产品,代客户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境外投资理财产品。”
据记者了解,早在去年下半年,国内就有诸多银行与海外基金合作。去年8月底,花旗银行与施罗德合作推出的QDII——“施罗德全球基金系列”,并可当天赎回。而后花旗与贝莱德、美盛合作,通过QDII渠道,境内投资者可直接投资境外共同基金。
目前引发市场争议的是,通过花旗(中国)QDII渠道,客户可自由选择各种境外基金或同时投资多款基金,其中,西方资产环球多元化策略基金、布兰迪环球股票 基金、美盛价值基金等不同产品,费率标准各不相同。更关键的是,这些境外共同基金的最终表现就是客户投资此类QDII收益,与直接持有一个海外开放式基金已无本质区别。
“QDII理财产品其实就是代销境外基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资银行私人理财部总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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