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投资都重要
据了解,目前,在保险保障方面,市面上的万能险产品通常只提供身故保障,最多加上全残责任,但对身故保险金的理赔额度的规定一般还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身故保险金的理赔金额为身故当时保单价值的一定比例与其时基本保险金额两者中较大者;另一种是身故保险金的理赔金额为身故当时保单价值与其时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以一保险公司万能险产品的A、B款为例,A款规定,身故时,保单价值105%与基本保险金额哪个额度更高,就按哪个金额理赔;而B款则规定,身故保险金是身故当时保单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两者的和。
假设被保险人身故,身故时,保单价值为15万元,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20万元。按A款理赔,保单价值为15万元×105%=15.75万元,小于20万元,因此,保险公司会理赔20万元,而按B款理赔,则身故保险金为15万元+20万元=35万元。
与A产品相比,B产品的理赔金额明显更有吸引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市民也要为此支付相对更高的保障成本。
如,同样是15万元的基本保额,第5个保单年度时,A款的保障成本为98元,B款则为122元,两者相差34元,而到第47个保单年度时,A款的保障成本为1120元,B款为5964元,两者已相差4844元。这也就意味着,交同样的保费,B款每年将会被扣掉更多的资金用于保障。
可见,从挑选产品开始,市民其实就要在“重保障”还是“重投资”间作出选择。总的来看,市民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在两类产品间作选择。
比如,身体情况一般或职业风险较大的市民,可考虑采用B款,偏重保障,而身体状况较好且职业风险不大的市民,则可以考虑A款,每年保障成本较低,可以“利滚利”长期积累更多的现金价值。
需要从万能险中频繁提取现金的市民,可优先考虑B款,反之,则可优先考虑A款,充分积累现金价值。
结算方式稳定为好
尽管与同属投资型险种的投资连接保险相比,万能险的收益波动性不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家保险公司的万能险产品的结算利率的差异还是相当悬殊。
从各保险公司公布的近几期万能险结算利率来看,中英人寿多款万能险产品去年12月的当月结算利率均为5.6%,今年1月和2月分别为5.65%、6.1%,3月份降至6.0%;平安个人万能保险去年12月份的结算年利率为5%,今年则一路从约5.25%升至3月份的约5.5%。
为了突出万能险的收益优势,有保险公司还在结算方式上做文章,目前,市面上已出现了“双重结算”模式的万能险产品。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万能险产品采取的是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方式下的万能险产品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的变化,利息一经分配,即得保证,账户复利滚存。
而双重结算方式下的万能险产品,其结算利息有两项,一是月度结算利息,一是终了结算利息,其中,月度结算利息对应国债、金融债、国债回购、同业拆借等稳健投资渠道,利息反映市场利率走势,每月计入万能账户价值,复利增长;终了结算利息对应' 股票 、' 基金等积极的投资渠道,体现浮盈,以及时分享资本市场的收益。
以一款采取“双重结算”模式的万能两全保险为例,其过往6个月的月度结算利率在4.8%和4.83%之间变动,比较稳定,而终了结算利率的波动则比较大,最高时为年利1.12%,而3月份则只有0.98%,这就相当于在资本市场较好时,保户终止保单,则有望获得比较高的终了利息收益,反之则要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
因此,对追求稳健收益、看重复利效应的保户来说,传统的月度结算模式可能更稳妥;而对于较激进,看重保险公司专家能力、希望尽量主动博取资本市场高收益的保户来说,双重结算模式的产品则更具灵活性。
万能险有何特点
所谓万能险,简单地说,就是缴费自由、保额自由调整的寿险产品。
具体来看,市民在交够一定金额的首期保费以后,续期保费的多少及交付时间市民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决定,只要投资账户上的钱还够交风险保费就可以了。
万能险能提供两方面的功能:投资和保障。于是保费交到保险公司后,会分别进入两个账户:一部分进入风险保障账户,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进入投资账户,用于投资。其中,保障额度和投资额度的设置主动权在客户,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进行调节。
可见,万能险之所以“万能”,在于市民在投保以后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