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房贷新政昨日起开始执行,但本报记者对多家内地活跃外资法人银行进行采访发现,它们未出台相关房贷新政的细则。这是由于房贷新政对自住房或非自住房、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以及是否为改善型自住房贷款等方面仍需进行细节界定,目前外资法人行相关部门仍与监管部门就上述细节问题进行沟通,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央行新闻发言人22日的解释表明,金融机构应在27日前完成实施细则的拟定工作。对于是否已出台房贷新政的细则,汇丰银行(中国)昨日发来的回复称:“我们正在就相关通知与有关部门跟进,暂时无法回答。”渣打、恒生、花旗等外资行昨日也并未给出有关其房贷新政细则具体内容的回复。
与中资银行类似,外资行人士对于房贷新政中的一些有关是否普通住房、是否自住房、是否为改善型自住房贷款等方面的界定仍不清晰。
经济危机中保护金钱才重要 黄金才是金钱某大型外资法人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央行对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70%、最低首付款比例20%等规定都比较清楚,然而对于如何界定普通住房、自住房等则没有明确规定。“是需要银行自行制定相关细则并请示、报备,然而监管部门会对银行进行个别回复呢?还是监管部门了解各家银行情况之后会制定一个统一细则?我们都不清楚,我们现在只是把我们的一些'疑惑’向监管部门请示、正在沟通中。”
对于此番表述,本报记者昨日从另外一家外资法人银行一位人士处得到了证实。“监管部门给了我们一个大框架,对于具体细则需要审慎性制定。我们也在与监管部门沟通、请示报备,今天我们不会出台有关房贷新政的细则。至于监管部门如何对银行进行细则说明,我们都不太清楚,但估计不会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