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没人向监管机构举报,潜规则下的相互利益交换将保持得很好。但卖方分析师提前向基金披露其调研内容,以便基金于其他投资者之前作出二级市场买卖操作,已违反《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和《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相关条例。”业内人士指出。
而那些坚持卖方分析师独立原则的券商研究员们,却往往因撞上“潜规则”红线,陷入独立和利益的两难困局。
茅台案例
今年10月初,上海某证券研究所一位行业分析师经调研发现贵州茅台(趋势,根据这一情况写了一份短评通过邮件发给所有客户,这也包括基金等机构客户。
然而,短评使贵州茅台股价在此后几个交易日内大幅下挫,最终成为贵州茅台股价跌破百元大关的一个原因。
这让在此轮下跌过程中没有卖出贵州茅台的基金市值损失较大,该分析师的举动遭到部分基金经理的不满和投诉,在后者看来,分析师在发布负面短评之前应事先和他们沟通。
这部分基金的公开说法是该分析师的文章逻辑经不起推敲,观点有问题;同时认为发送邮件短评的方式不够正规,应以正式报告形式对外发布。
此事造成的实质后果是,这些基金一度暂停该券商的部分交易分仓。
对此,该券商研究所认为,如果要满足基金经理上述要求,即发布报告前提前给基金提供上市公司的信息是不公平、不合规的,也不可能这么做。
对于基金经理认为传递给客户的信息“没有以正规报告形式发布”的瑕疵,该券商研究所认为“对于影响上市公司的重大事件,以前他们一度鼓励研究员直接写短评发给所有客户,这样可缩短时间,可让客户早点了解到上市公司情况”。
为缓解争议,该名研究员10月末的“贵州茅台3证券的四个投资评级中最好的一个。
值得注意的是,在记者获得的13家卖方研究机构针对贵州茅台的3' 季报点评报告中,包括招商在内的10家机构给予维持原先“买入”和“强烈推荐”的良好评级,爱建证券将原先的“中性”评级上调为“买入”,而国信和长江证券(分析师对贵州茅台的大致判断。
据悉,在今年新财富排名中的较好名次,多少缓解了该分析师的内外压力。
毕竟,得罪基金,导致券商经营受影响,对于卖方分析师来说不是一件小事。有媒体报道,原来东方证券分析师王树娟去年9月底一份行业基金经理的联合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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