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对银行开展业务有一定指导作用,但对银行来说略显宽泛,无法具体贯彻执行。
虽然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鼓励普通住房消费的态度积极,特别是对关注度极高的第二套房贷表示了较为明确的放宽态度,但多数银行对于第二套房实行的房贷政策还没有和政府的要求相同步。
经济危机中保护金钱才重要 黄金才是金钱巴菲特索罗斯理财秘诀 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稳健一枝独秀 风险 银行们在继续关注增量房贷业务的同时,也开始在存量房贷业务方面“做文章”——几家银行已经宣布将对存量房贷老客户实行利率优惠政策。
银行二套房贷未见松动
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
《意见》对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做出了原则性的“宽松”规定: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上海等地日前出台了更为宽松和明确的二套房贷政策。但是,银行(银行的上海分支机构的调查显示,这些银行的第二套房贷政策并没有改变。原则上仍执行首付款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这些银行在北京的分支机构操作手法亦相同。
其实,《意见》本身的精神并不新鲜。2007年12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就已经规定了上述政策,但银行迟迟不见行动。
记者了解到,对于二套房贷,银行方面除了考虑“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这一因素外,还有一些更细化的考量标准,例如审核客户的征信记录,考察其收入水平以及学历等情况。
工行北京分行的一位负责人表示,银行现在两头为难,一方面拓展房贷市场,同时还要考虑风险控制,两者之间需要权衡。
华融证券市场研究部负责人张红杰表示,银行的二套房贷政策要等银监会发布明确的具体文件后才可能发生改变。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对银行开展业务有一定指导作用,但对银行来说略显宽泛,无法具体贯彻执行。
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研究部董事总经理杨青丽称,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还不能改变投资者预期。现在的关键是需求方对房价是看跌的,不要指望政策一出,购房人就蜂拥而上。如果购房人不买房,银行贷款给谁放呢?“关键是风向已变,大家心理预期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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