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检察长座谈会近日在上海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尤其是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成为会议焦点。《实施办法》规定:在上海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参加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的企业或个人,均需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据悉,在2006年元旦,上海检察机关就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2009年,上海市检察院与华东六省检察机关共建了华东六省一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共享平台。2012年2月,上海与全国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联网。
上海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利用这一查询系统,参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上海宝华国际招标公司是' target='_blank' >宝钢集团专业开展招标业务的子公司,宝山区检察院积极为该企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自去年4月至今年2月,已受理查询1092家,由此,有20家投标人被澄清信息参与投标,有4家被拒绝参与投标,有一家曾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改头换面,也被识破,长期禁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受到社会广泛欢迎。据了解,2011年,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284次,对查询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处置6次。
今年1月6日,青浦区检察院为一家医用耗材公司提供查询证明,该公司中标后,公司老总专门从美国来到上海向检察院致谢,凭着对投资环境的良好印象,表示将再注册两家公司。
《实施办法》中规定:供应商申请加入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及时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如经查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予入供应商库,已入库的须定期复查,如有行贿犯罪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参加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邀标的企业和相关人员,2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参与投标资格。
商报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了解到,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设置行贿隔离墙,只是预防职务犯罪的第一步。他们已经着手研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范围扩大至医药卫生、教育行业、金融投资等领域的可行性,以进一步威慑行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