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地方政府债券统一由财政部代理,列入省级预算管理。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发行方式: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地方财政部门指定观察员现场观察招标过程。中标的承销机构可以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
流通方式: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信用水平:这次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其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
投资选择:由于债券利率随行就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投资组合。
发行利率:“准国债”性质的地方债发行利率应与国债持平或略高于国债。当前3年期国债收益率为1.65%,申银万国预计,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在1.65%~1.85%之间。
分配偏中西部新疆拔头筹
三年后到期时若还本存在困难,如何解决?财政部本周发布的《办法》规定:“如果届时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5年期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
在2000亿元总规模内,债券分配倾向于中西部地区。截至目前,财政部对各地区发债规模申请进行了审核,已于2月中旬下达至地方。
接下来,财政部将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高效、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据悉,新疆将在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拔得头筹,3月27日发行第一期,发行金额为30亿元,相关发行办法将于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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