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记者通过暗访从事“公积金套现”的各色公司,还采访两位分别以租房和买房名义、通过此类公司成功“套现”的人,发现原来“套现公积金”竟如此简单:只需向“套现公司”提供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他们就能“搞掂”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证件和发票,当天或第二天就可以到银行支取公积金,取出公积金后,要支付他们7%~20%左右的手续费。
但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律师表示,非法套现公积金可能被判3~10年的有期徒刑。而且据统计,2003年10月~2006年5月,广州市共有4775人涉嫌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达2亿元;针对近期“公积金套现”的增加趋势,各地公积金中心已陆续一系列措施,严格提取的审核手续,律师提醒意图“套现公积金”的市民不要以身试法。
1'>2'>3'>4'>5'>6'>下一页我有话说已有0位网友发言和讯网友 您好,欢迎您发表评论! 登录后发言更能获得别人的关注。